外墙施工签订合同细节
发布者:鑫浪涂料 发布时间:2014/10/24
一、签订合同应该双方来共同谈合同条款,即便是一方提供的合同。另一方也应该仔细阅读、领会,不理解的条款应该在合同签订前询问清楚,不要碍于面子觉得熟人等原因,就签订了合同。如果这样的话既违背了合同是合同双方意思自治和双方达成合意后签订的前提,又为以后因为合同签订造成纠纷埋下隐患。
二、涉及专业术语的时候一定要向专业人士咨询,如计算面积的定额等。因为这些都是之后涉及“钱”的事。而不能简单的一句“最后该咋算咋算”带过。毕竟签订合同的人不一定是搞预算的熟悉定额规定的范围,解释不清楚。
三、合同中没有涉及的施工部位或者后加的施工量的施工工艺变化后要及时做签证,或者加签补充协议。签证如为双方项目主管或项目经理签订,应有公司或者负责人授权书保证其效力。以免日后因为签证里的价格、工艺、部位等问题相互推诿造成结款滞后。
四、关于工期的确定要明确,如 简单的说明几个月,应该确定准确的起点是合同生效后?还是场地具备进场条件发包方通知具体进场时间为准,并且确定工期最后的节点是什么?如干到什么程度。还有影响工期的人为情况或者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都尽量详细写明。这样才有利于施工方更好的统筹人力等因素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既定工程量。因为到最后工期紧的话发包方是要罚款的,而且不是小数目。
五、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话,就是约定如有争端或者纠纷的解决方式及解决的地点。因为法律对这两项的规定是可以有条件的选择的。如如约定了仲裁那么就不能起诉。还有就是起诉的话选择的管辖法院。如果不违反级别管辖的话。(涉及工程的金额,各地规定不一样。据现实而定。)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均可向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这样的话就避免了,在另一方起诉有地域保护而有失公允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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